以案普法欄目視頻美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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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手機拍警察執法,後果很嚴重

很多人中了短視頻的「毒」,不光只是看看別人拍的視頻,自己遇到新鮮事也會拍攝分享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路遇警察執法,不要隨意拍攝,不要影響民警的正常執法行為,將視頻傳播到網上也是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的。一起來了解:
圍觀執法現場不要過分貼近民警
越靠近現場,意味著越給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風險,還很可能會影響警察辦案,例如破壞現場、泄露案件偵查信息、有可能被誤傷、被劫持等等。
過分貼近執法人員面部的拍攝行為,已經是有挑釁和侮辱的成分了,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妨礙執法。
遠離執法現場有以下幾點好處:
保護現場。
案件保密需要。
保護自身的人身安全。
不干擾到執法或現場勘查工作。
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77條:
以暴力、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罰金。
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,未使用暴力、威脅方法,造成嚴重後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。
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。
這裡要提醒一句:被執法當事人以拍攝視頻、照片為名故意妨礙警察執法適用於該條;圍觀人員以阻礙民警執法為目的的拍攝(闖入中心現場、拍照時辱罵、誹謗辦案民警)同樣適用於該條。
切忌破壞、沖闖警戒帶或擅進警戒區
為了維護特定區域的治安秩序,民警在工作中經常要設置警戒帶、警戒區。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、警戒區的行為,影響了民警正常履行職責,破壞了現場秩序。
因此,提醒大家只要見到公安機關設置了警戒帶或警戒區的,一定不能沖闖,否則將會觸犯法律受到懲罰。
相關規定
根據《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理辦法》第9條規定:對破壞、沖闖警戒帶或擅自進入警戒區的,經警告無效,可以強制帶離現場,並可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的規定予以處罰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不該問的不要問
在執法現場,別當「好奇寶寶」,不要向民警發問或者干擾正在執法的民警。民警在與犯罪嫌疑人對抗或糾正違法行為的過程中,精神往往處於緊張狀態。此時還要應對無關群眾的發問,無疑會認為對方是在添亂,甚至會認為你是同夥。
如果對執法活動有意見,應該立即撥打110舉報反映(全程都有記錄和錄音)。也可以用手機拍攝下來,留作證據。但切忌現場干擾民警執法。
要有邊界意識,不該拍的不要拍
要有邊界意識,不要影響民警的正常執法行為,不要拍攝敏感的案件現場或侵犯當事人的隱私。
同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規定:正在偵查、預審的刑事案件的具體案情和偵查、預審工作情況都屬於國家秘密,其中包括案件的詢問、訊問筆錄,案件的現場勘查、現場照片、走訪調查等情況。
警察泄露國家秘密是違法的,其他人員竊取、泄露以上內容同樣也是違法的。輕則現場民警會對你的拍攝行為進行警告,要求當場刪除照片,重則會被拘留。
隨意拍攝執法抓捕活動,可能會暴露警方行動。拍攝涉及抓捕毒販、涉及國家安全等的執法活動,很可能會暴露民警的身份,陷他們於危險之中。
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第9條: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,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、經濟、國防、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,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:(一)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;(二)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;(三)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;(四)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;(五)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;(六)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;(七)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。
視頻切勿隨意剪輯
將執法視頻傳播到媒體或網上,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有些掐頭去尾的小視頻在網絡上傳播,本身不能起到還原事實真相的目的,更多是傳播者為達到某些不法目的,創造輿論氛圍。
公眾如果通過這些視頻認識事件,就會缺乏連貫性,看得到開頭,看不到結果。往往事實得到澄清後,所造成的危害也得不到彌補。多個案例說明,傳謠有風險,發布要謹慎。
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41條: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,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;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,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、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,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。
聽到「警察打人」切莫起鬨
在網上,有過現場高呼「警察打人啦」的短視頻。當事人企圖通過高聲喧譁,引起注意,煽動周圍群眾的情緒。如果你正處於這類現場,務必小心。
這類當事人常常伴隨酗酒、吸毒或者剛剛經歷過現場鬥毆等情形,情緒呈現亢奮、暴怒等狀態。酒精、毒品、過量的腎上腺素,是多數暴力犯罪的根源。他們常常不按常理出牌,隨時可能做出過激的事情。
警方提示:以下拍攝行為會被拘留
1、過分貼近民警面部,帶有挑釁性的拍攝行為。
2、拍攝過程中反覆向民警發問或故意滋事謾罵,以監督為名逃避處罰的。
3、拍攝行為影響到民警、救護人員的正常履職且經警告後拒不改正。
4、未經允許拍攝暴恐、反扒、緝毒、兇殺等涉及偵查秘密的現場。
5、拍攝後故意歪曲事實、惡意傳播的。
6、拍攝行為侵犯案件當事人、證人隱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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